为保证胜诉权益兑现,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前往广西南宁市开展被执行人名下房屋强制腾房工作,三日内共腾退房屋3套,为后续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这场腾房行动并非一帆风顺。每到一套被腾退的房屋开展工作时,执行法官都要面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各种“无理”拒执理由。让我们一起走进其中一起案件的执行现场,看看法院腾房的过程是如何进行的。
张某与刘某1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刘某1名下抵押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但因无人竞买导致一拍、二拍以及变卖均流拍,后张某与刘某1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用涉案房屋充抵债权。
城中法院在执行时还查明,案外人刘某2还与刘某1签订了租赁合同,涉案房产的租赁期至2026年10月届满,但刘某2的租金仅付至2022年10月。在张某与刘某1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后,刘某2一直未支付租金,同时仍占有、使用房屋。经执行干警多次短信、电话催促,刘某2以刘某1亦欠其款项为由拒不腾房。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城中法院执行团队到达现场后,经敲门屋内无人应答,遂按照既定方案,对房屋进行强制换锁并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最终顺利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
强制腾房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一个难题,也是人民群众在执行中“急难愁盼”问题的突出体现。城中法院此次异地腾房执行行动,不仅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他们的努力和坚持,让公正的阳光照亮了每一个角落,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