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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9 16:45:29 打印 字号: |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 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柳州市城中区2024年度人民陪审 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8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 任人民陪审员名额75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 任人民陪审员名额5名。

 、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有参加陪审的时间。

在同等条件下,现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 以及社会各类专业人才、离退休教师可优先选任。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 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

随机抽选由城中区司法局会同城中区人民法院、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从本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4年8月23日之前向城中区司法局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2024年8月23日之前向城中区司法局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提交材料: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详见附件,纸质表格  式三份);

②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④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三张;

⑤以本区为经常居住地的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由城中区司法局会同城中区人民法院、柳州市公安局城 中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五、提请任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城中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城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 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 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联系咨询电话:0772-2995967

监督咨询电话:0772-2623663

报名地点:柳州市城中区为民服务中心804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3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11:00;15:00—17:00。 

特此公告。

                                   柳州市城中区司法局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

2024年7月25日

 
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