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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拆承重墙埋隐患 法院执行局联手普法保平安
作者:综合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4-03-14 16:12: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与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普法行动,对一名私拆承重墙的住户开展法治教育,促使其在三天内完成整改,一次性高效实质化解纠纷,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

 

私拆承重墙酿隐患

近段时间,城中区执法局接到某小区居民投诉,称小区内有业主为了装修私自拆除房屋承重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希望执法部门对该事件予以调查处理。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上门对该事情进行调查,发现房屋所有权人的儿子张某为改造房屋布局,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没有承重墙拆除后修复和加固的合理方案的情况下,私自拆除了房屋中的两堵墙。执法人员调取了该小区的房屋设计图纸,确认被拆除的两堵墙均为承重墙。经过执法人员的劝说,张某同意按原设计方案、使用不低于原先规格的材料重建被拆除的两堵承重墙。

但数日后,执法人员检查整改情况时发现,原先被拆除的两堵承重墙并没有重建,张某仍然存在侥幸心理拖延整改。为此,城中区执法局邀请城中法院一同前往对张某进行相应的普法宣传教育,切实解决该问题。

 

联合普法促整改

城中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陈道远受邀与城中区执法局法制科科长桂媛前往该小区,对张某进行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陈庭长首先向张某阐述了私拆承重墙的危险性,并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两方面向其说明了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他还向张某出示一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该案件的当事人因违规拆除承重墙导致房屋坍塌而受到刑事处罚。陈庭长还特别说明,即便张某私拆承重墙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行政机关也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张某进行罚款,如若张某不缴纳罚款,将会被法院强制执行,面临限制高消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这些都会对张某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桂媛科长也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只要张某及时改正,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执法局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张某是初次违法,目前尚未产生严重危害后果,如果及时改正,执法局也可以考虑不予处罚。

 

在法院与执法局的联合普法教育下,张某认识到了承重墙的重要性以及私自拆除承重墙的危害,表示愿意马上着手进行整改,并保证不再私自拆除承重墙。

 

普法高效化纠纷

联合普法后第二天,张某就着手整改,仅用三天时间就全部整改完毕。经城中区执法局检查,张某的整改符合要求规范,安全隐患已消除。至此,该起因拆承重墙而引发的违法事件得以化解,通过城中法院与城中区执法局的联合普法行动,有效的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从源头上减少了行政处罚案件以及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产生。

 

 

 

近年来,城中法院与城中区执法局加强交流与实践,形成了精细化的行政违法案件诉源治理机制。城中区执法局在办理行政违法案件过程中,认为案件需要法院参与普法的,可邀请城中法院一同进行法治教育,对违法者进行释明疏导,力争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高效解决问题。

城中法院将继续深化与政府的联动机制,强化矛盾纠纷的化解排查工作,发挥法院的司法能动性,将诉“源”治理的“源”向前延伸,与政府一同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促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

(综合审判庭 童启亮)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