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收到申请执行人柳州市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送来的一面锦旗,以此表达他们对城中法院在一个月内高效执行的感谢与称赞。这面锦旗不仅代表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为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认可,彰显了法院紧抓“公正与效率”,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坚定决心,法院干警为民解忧、公正快速解决问题的决心,更是司法机关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公平正义的生动体现。
申请执行人柳州市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城中法院于2023年10月11日判决被执行人广西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柳州市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等费用共计300余万元。因广西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案件于2024年1月9日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广西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该公司并未自动履行。
在发现该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有一笔执行回款,于是立即启动协调机制。在发函核实被执行人广西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其他法院确有近300万元执行回款后,立即向该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该院协助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上述执行回款。
经过两院承办法官的紧密合作,成功将执行回款转入城中法院账户。城中法院迅速启动请款程序,并于2月8日将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整个过程不足一个月,高效妥善完成了另案债权的处置。
在司法判决的“最后一公里”中,城中法院执行团队用实际行动兑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承诺,他们通过不懈的沟通、协商和奔波,将“纸上权益”最终变成了“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