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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未腾空无法入住 法院强制腾房保权益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05-14 10:42:42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腾房交付,终于可以结束我租房的日子。虽说这是法官应该做的工作,但我觉得法官们是真心为我们老百姓排忧解难。”近日,在一起司法拍卖的买受人打电话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表示某感谢。

被执行人贾某与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贾某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其涉案房屋亦是长期无人居住。后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城中法院依法处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

买受人黄某某通过法院司法拍卖程序取得涉案房产,因案涉房屋内家具均为大件物品,而被执行人处于失联状态,房屋内的家具用品得不到妥善保管存放,因此买受人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之后一直未能搬进房屋。法院执行法官也一直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该案在腾退房屋的过程停滞不前。

对于房产内家具物品的存放保管问题,执行法官多次与各方协商,讨论解决方案,最终申请执行人主动提出愿意先承担用来保存涉案房屋内的家具用品的仓储保管场地租赁费用。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开展腾房行动,并制定了详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执行当天,现场拉起警戒线,所有参与执行人员、执行设备有序进入执行现场,迅速展开工作。在指挥协调组有序组织下,各小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现场执行工作有条不紊,法警迅速拉起警戒线,做好人员清场、秩序维护,其余干警分工完成强制开锁、清点物品、登记造册、清理打包、引导监督家具物品搬运等,安置组在租赁地指挥搬家公司做好装运物品的安放整理工作。

在各方积极配合下,经过将近12个小时的工作,案涉房屋内家具物品全部清空搬运至指定仓库内,执行法官现场将涉案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起案件中期完毕。

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不能成为被执行人的挡箭牌,面对层出不穷的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城中法院将继续创新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