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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间嬉闹起纠纷 法官倾情调解护成长
作者:蒙鸿红  发布时间:2024-01-10 10:29:39 打印 字号: | |


活泼好动是孩子的天性,但学生之间的嬉戏打闹常常会引发侵权纠纷,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学生课外活动嬉闹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经法官的反复释法说理,当事人最终消除心结、握手言和,并当庭支付了赔偿款项,案结事了人和。

2022年11月2日上午,原告李某某与同班的被告丁某某、龙某某在课外活动玩闹的过程中,不小心头部撞到教室门口柱子上,导致原告李某某头部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李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其家长认为是被告丁某某、龙某某在教室楼道中拉绳子奔跑的行为导致了该起事故发生,故要求被告丁某某、龙某某赔偿相应损失。因事故原因及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李某某将丁某某、龙某某及其父母共六被告诉至法院。

第一次庭审时,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对案件事实和责任承担均有很大争议,黎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向当事人耐心释明案件的法律关系,力争缓和双方情绪。为进一步还原案件事实,黎法官在庭后与学校积极沟通,依职权向学校调取了事故发生时的完整录像。第二次庭审中,黎法官向当事人播放事故录像,并在反复播放的过程中引导当事人对客观事实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双方当事人在态度上逐渐缓和,亦有相互让步。黎法官认为该案调解结案更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促进未成年的人的健康发展,故确认双方调解意向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劝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后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六被告同意赔偿并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学生间嬉戏打闹引发的侵权纠纷时有发生,法院不仅需要对该类案件作出公正判决,更要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一直以来,城中法院高度重视平安校园、法治校园的司法建设,始终坚持在案件办理中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