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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人民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4-01-16 15:24:33 打印 字号: | |

2023年,城中区人民法院在城中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城中区工作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强化履职担当,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为城中区经济社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3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762件,审结、执结9231件,结案率94.56%。收案同比下降7.89%,审限内结案率、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全市法院排名第一,简易程序适用率、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等多项指标位于前列,审判执行质效稳中向好、稳中向优。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坚定正确方向上不忘初心

(一)突出抓好政治建院,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永葆人民法院政治机关本色。严格执行党组“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重要精神和上级法院重要部署,力求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规范微信、微博、官网等网络媒体账号运行,坚决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安全。

(二)坚定强化党建引领,打造坚强战斗堡垒。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讲政治、抓党建、强业务融为一体,持续开展“党旗引领,法耀八桂”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注重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形成“党建+诉源治理”“党建+优化营商环境”等“一部门一品牌一特色”的党建发展格局,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到实处,打造支部活动室、党建文化长廊、党员先锋岗,开展“赓续红色血脉”“共筑廉洁家风”主题党日活动及“敬老爱老”“乡村清洁”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营造党建文化新氛围。

二、精耕主责主业,在强化司法办案中履职尽责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有力促进更高水平平安城中建设。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84件,审结380件。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打虎拍蝇”不放松,审结原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吴运远受贿8600余万元的大案要案,审理过程中注重追赃挽损,执行到位率达78%。审结涉军涉警案件2件2人,严厉打击破坏军婚犯罪和袭警犯罪,切实保障现役军人、警察的合法权益,营造拥军爱警的良好氛围。审结信息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5件42人,摧毁了长期在柳州市从事跑分、转移电信诈骗赃款的犯罪团伙,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审结涉黄、侵害妇女儿童案件16件22人,持续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常态化,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审结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207件207人,有力维护道路交通公共秩序。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积极参与自然资源、工程建设、金融放贷等行业整治,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恶案件排查力度,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二)倾力化解民事纠纷,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全年受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5034件,审结4868件。严格实施民法典,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群众期盼。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设立类型化案件“巡回办案点”,深入辖区就群众关心的涉众民生案件开展巡回审判3次,其中2件当庭调解成功,促使在场百余名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形成“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创新设立热心宣传、耐心调解、细心调查、公心审判、诚心联动的物业纠纷化解“五心”工作法,坚持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正当利益并重,在辖区内化解物业纠纷810件,涉案标的高达933.29万元,惠及群众919人,物业纠纷调撤率达49.6%。

(三)加强前端治理,创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积极探索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借助辖区政府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将行政非诉案件纳入诉前调解的范围,推动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今年成功调解2起涉及追缴社会保险费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减轻企业经济负担。积极探索“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政府组织实施,法院、检察院监督执行”的“裁执分离”模式,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执行难”“执行乱”问题,从源头预防、减少行政争议。通过案件指导、联席座谈等形式强化与辖区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引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四)强力推进执行攻坚,着力兑现胜诉权益。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880件,执结4521件。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启用“预处罚通知”模式,设立惩戒“缓冲带”,提高主动履行率。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节前执行不止步、异地执行不停歇、夜间执行不打烊,拘留被执行人23人次,扣押车辆27辆,强制腾退房屋145户。持续健全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26人次,限制高消费5531人次,让背德失信者处处受限。引入执行悬赏机制,发布悬赏公告3则,促使2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履行债务,执行回款203.87万元。完善执行财产网拍机制,挂拍标的物643件,网拍成交金额2.54亿元,全市法院排名第一。加强执行联动,凝聚异地执行合力,办结异地法院执行委托事项1284件,平均用时仅9.28天。

三、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

(一)强化司法供给,助力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依托法官“三进”工作机制对接辖区48家企业,开展专题普法活动52次,提出法律意见130条,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增活力。完善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为市场主体提供“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体系,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促进营商环境提档升级。二是打造涉企纠纷化解新阵地,联合柳州市女企业家商会成立“党建共建工作站”,与柳州市公园街道商会、柳州市城中街道商会联合成立2家“五星街无讼商圈司法服务联络站”,开设“无讼商圈调解日”,实现诉源治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一体推进,相关工作先后被广西法治日报、平安广西、中国长安网等媒体报道。三是推行善意文明保全措施,明确同等条件下应保全对企业影响最小的财产,审慎冻结企业资金账户,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对涉及重大利益的案件给予灵活高效保全,我院在一起原告为柳州市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仅用时1天便完成对被告公司700余万元资产的冻结,后促成双方调解并履行完毕,保障了900余万元国有资产的回笼。四是持续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执行行动,助力金融企业良性发展。全面推行“一督促六预告”措施,稳步推进“企业清淤”专项行动,灵活运用“活扣活封”等执行措施,帮助企业造血重生。健全信用修复承诺机制,依法适用撤除失信信息、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等手段,助力“诚而不幸”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今年专项行动所涉案件2856件,执行到位金额8.16亿元。

(二)深化诉源治理,构建基层解纷新模式。一是探索社会化解纷机制,与江苏南京新视云公司签署诉前调解合作协议,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专业化技术团队开展全流程的诉前送达、音视频调解及线上转立案等工作,诉前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汇聚各界解纷力量,加强重点领域纠纷化解,成立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金融诉源治理驻工商银行工作站、柳州市城中区物业纠纷行业调处中心、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多元调处中心等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化解平台,搭建起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为主,“立案速裁”兜底的一站式解纷服务平台,实现纠纷调处专业化、规范化。三是以司法建议“良药”赋能社会治理,针对涉诉高发行业发出司法建议4份,推动“抓前端、治未病”。汇编典型案例手册,打造纠纷处理“教科书”,助力源头解纷。四是坚持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扎实开展“三官一律”进基层工作,深入辖区7个街道和37个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指导基层治理单位化解矛盾纠纷191件,让更多的矛盾止于未发、化于未诉。在区委的领导下,积极参与调解辖区某房地产公司与静兰村委争议标的近亿元的合作纠纷,促成双方达成阶段性调解方案。全年共在诉前成功调解案件3722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48.3%,新收民事一审案件同比下降5.1%。

四、厚植为民情怀,在践行为民宗旨中展现司法温情

(一)优化诉讼服务体系,高效服务群众。持续深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新模式,引进新视云远程调解设备开展语音、视频“云调解”,并在线生成调解协议,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便捷高效的人民调解服务,全年在线办理调解案件5107。聘请诉讼辅导员5名,常态化开展诉讼辅导,在诉前为当事人提供解释疏导、辅导分流、中立评估等菜单式诉讼服务和多途径、多层次的纠纷解决方案。在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敬老专区”,畅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成功调解2件因欺诈导致老年人投资艺术品权益受侵害的合同纠纷案件,追回部分投资款。优化执行接待服务,在书记员值班制度基础上增设执行员接访轮值制度,最大化满足当事人解纷需求。

(二)站稳人民立场,加大民生权益保障。审结涉劳动报酬、医保、社保、食品安全等领域行政非诉案件178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柳州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医保中心作出的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决定,帮助劳动者追讨相关费用168.43万元。执行完毕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国家标准饮用水、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而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件,以严格公正司法助力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保障和环境污染风险防控。针对涉农涉弱执行案件开启绿色通道,多措并举为案款发放提速,最快用时7天执行完毕,高效为农民工解“薪”愁,全年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71件,执行到位金额111.65万元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功能,为涉案困境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1.2万元。

(三)深化司法公开,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加强新媒体建设,不断完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功能,及时报道日常工作信息,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以公正裁判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坚持把庭审作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通过“小案件”诠释法治“大道理”,全年开展庭审观摩活动11次。针对养老诈骗、校园欺凌、抵制毒品等社会关切问题,以专题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定制化”普法产品,开展法治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

五、聚焦改革驱动,在提升司法效能上亮新招

(一)创新工作机制,深化速裁快审。试行诉前送达与诉前质证,在诉前完成答辩与证据交换,固定争议焦点,为案件的审理提前梳理脉络。推行要素式审判,形成要素式起诉状、庭审笔录、裁判文书模板,从金融案件扩大至各类简单案件,速裁案件办理时间同比减少23天,审理效率显著提升。创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人民调解员”模式的诉调对接一体化处理团队,与类型化速裁团队建设协同推进,不断优化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诉讼审判相衔接的工作流程,形成“分流化解一批、诉调快审一批、精细审理一批”的良好格局。

(二)推进执行团队专业化建设,创新解决执行难模式。确立了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以简案团队、繁案团队为主体框架,辅之以财产处置团队、执行异议团队、法警中队的分段式、集约化、专业化的“1+2+N”执行权运行新模式,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结案用时同比缩短13.49%。与桂中派出所就简化类别化协助执行事项办理流程达成合作备忘录,形成府院执行合力,成功对47名被执行人进行身份甄别。充分发挥社区网格人员分布广、熟悉片区社情民情的优势,推行“网格+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拓宽查人找物渠道,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上升10.37个百分点。

(三)健全审判监督管理运行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根据不同的职务级别、岗位职责、兼顾工作和辅助人员配置情况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分配员额法官办案任务。严格案件流程管理,强化审限跟踪,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8.72个百分点,长期未结案件实现全部清零,审限内结案率97.94%,全市法院排名第一,案件平均审理时长、上诉案件移送时间均同比缩短20%以上高度重视院庭长阅核制的落实与试行工作,持续加强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统一法律适用职能,全年讨论案件16件,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社会效果相统一

六、坚持从严治院,在深化队伍建设中固本强基

(一)把正风肃纪挺在前面,扎实开展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扎实开展“以案释法、以案释纪”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全院干警汲取反面教训,提高抵制“四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问题,引导干警放下心理包袱、轻装上阵,更好履职尽责。开展系列清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前往柳贤清风园、佘家祠堂、平山镇堡底屯等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实地参观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坚持树标杆、立典型,每月评选“服务标兵窗口”和“先锋岗位窗口”,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狠抓青年干警培养,夯实法院发展后劲。完成6名员额法官入额遴选、7名员额法官等级晋升,制定青年干部轮岗交流计划,全面加强青年干部储备培养。举办法官专业能力培训班2期,常态化召开民商事案件业务学习会及执行员周例会,深入推进干警司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队伍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坚持把司法研究作为审判工作的“推动器”,在狠抓执法办案的同时重视调研能力培养,组建信息调研小组,常态化在小组范围进行交流学习,形成了审判业务带动学术研讨、以学术研讨促进审判业务提升的良性互动格局,学术研究、案例分析等工作在评比活动中斩获佳绩,有1篇论文、1篇案例获全国奖项,3篇论文、7篇案例获自治区奖项,3篇案例获国家级案例丛书收录,司法研究取得突破性成绩,在全区法院系统第三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中荣获优秀组织奖。注重丰富干警精神生活,组织干警在市委、区委以及上级法院组织的文体活动及竞赛中斩获2个市级奖项、1个区级奖项,为干警减压赋能,队伍呈现昂扬向上新风貌。

七、自觉接受监督,在改进法院工作中汇聚合力

城中区法院始终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促进廉洁公正司法、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做到平时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实行专项请示汇报,不断增强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听取和征求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旁听案件审理,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始终把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当作法院的坚强后盾和有力支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5份,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5次,共同促进司法规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城中区法院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结果,是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得益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热忱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城中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案件总量依然高位运行,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力度仍待加强;二是精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司法能力尚有不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水平还需提升;三是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落实不够深入,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四是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还有薄弱环节,纪律作风建设还需常抓不懈。我们将正视以上问题,在区委的领导和各方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严格公正司法,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促进执法办案、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为建设更高品质城中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更加坚定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在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勇担使命。牢牢把握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指导实践,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巩固第二批主题教育成效,把理论武装的成果体现在履职行动上、落实在发展成效上、书写在审判工作上。

二是更加有力有效服务发展大局,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上勇挑大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中心工作中谋划和推进,强化司法供给,以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的成效,扎实有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的内在要求,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做实“办理与治理并重”。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巩固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更加用心用情回应民生关切,在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上勇争一流。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以法治方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纵深推进“321”工作法,推动“巡回办案点”向村(社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延伸,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创新司法利民便民举措,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的综合效能。全面巩固拓展解决执行难成果,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功能,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四是更加高质高效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在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上勇立潮头。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压实院庭长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落实阅核制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与四类案件监管机制、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机制衔接配合,共同落实司法审判权运行机制与司法责任制体系,整体促进审执质效有效提升。进一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提升团队建设,最大化激发内生效能,释放办案潜力。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司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五是更加从严从实推进管党治警,在强化自我革命打造法院铁军上勇毅前行。坚持“廉风常吹”“警钟常鸣”,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从严治院作为关键,把纪律作风作为根本,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理,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以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阶段新征程催人奋进。新的一年,城中区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坚如磐石的定力、水滴石穿的毅力、只争朝夕的努力,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奋力开创城中区“三区建设”新局面、谱写城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法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1. “三官一律”进基层: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村屯深入开展指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组织推动群防群治、培训基层调解队伍、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

2. “一督促六预告”措施:指在执行立案时向债务人发出《督促履行通知书》,告知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提醒、催促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向被执行人发送预纳入失信、预限制消费、预审计、预罚款、预拘留决定书和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促使被执行人对即将面临的惩戒惩罚措施进行预判和评估,促使其主动履行。

3. “321”工作法:指各县(区)级对矛盾纠纷逐级接续调解,其中村(社区)级调解不低于3次、乡镇(街道)级调解不低于2次、县(区)级调解不低于1次。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