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晚,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接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线索后迅速集结,从申请执行人提供车辆线索到城中法院集结执行队伍再到顺利扣押车辆,仅用时1小时,有力地彰显司法权威,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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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某劳务有限公司与周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城中法院审理后判决周某向柳州市某劳务有限公司返还劳务费及利息等共计11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周某并未自动履行,柳州市某劳务有限公司向城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到周某名下除2万余元存款以及一辆大众牌汽车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周某,其一直声称人在外地,其名下车辆也一直不见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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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您好,被执行人周某的车辆现在位于春风路某小区内”,9月6日19时左右,申请执行人柳州市某劳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拨通了城中法院执行干警的电话,将自己掌握的被执行人周某的车辆行踪提供给法院,希望法院工作人员能尽快前往扣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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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车辆线索后,城中法院迅速组织执行干警及法警集结赶往车辆所在地,经现场确认该车为周某的车辆后便对该车进行控制。由于周某不在现场,执行干警拨通了周某的电话,告知其立即前往现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周某还声称自己正在外地,企图躲避法院执行。执行人员对周某发出警告:“你若不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那么法院将对车辆进行强制拖车,产生的费用由你自行承担。”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声称在外地的被执行人在挂断电话后不足5分钟便出现在了执行现场,并主动交出车辆钥匙。执行干警顺利将车辆扣押至城中法院,后续将依法对该车进行处置,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文字:黄海玲
照片:院庭室提供
审核:唐晓穗
编辑:汤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