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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庭前高效促调解 当庭履行化纠纷
作者:莫佳璐  发布时间:2023-06-21 18:25:38 打印 字号: | |

6月16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在开庭前快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庭支付了赔偿款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2021年1月16日,被告程某驾驶小汽车与原告陈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侧面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原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程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陈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陈某因受伤先后两次到医院住院治疗,因与被告就赔偿协商事宜未果,诉至法院。


庭审当日,法官在得知原告有调解意向的情况下,仔细查看了相关材料,发现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标的不大,决定在开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程某当庭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陈某支付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直以来,城中法院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在审理该类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法说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城中法院将坚定不移继续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实质性的化解,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莫佳璐

照片:院庭室提供

审核:唐晓穗

编辑:汤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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