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执行局联动调解,同时化解了一起再审审查案件及执行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审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城中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判决被告偿还所有借款,案件一审终审。庭审结束后,被告签署了送达地址确认书,但在判决书送达时拒收,直至被告发现其微信、支付宝账户均被冻结,才了解到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当即表示自己未曾领取判决书,对判决结果不服欲提起再审。
负责再审审查的城中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蒙鹏燕了解案情后发现,该案已过了再审的申请期限且已进入执行程序,若简单按照超过再审申请期限的法律规定驳回被告的再审申请,并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此纠纷。为争取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蒙副庭长主动与负责该执行案的执行局副局长雷森联系,希望能通过执行和解程序同时化解再审审查案件与执行案件,二人就该案的化解方案进行了多次商讨。之后,蒙副庭长多次联系原告向其释明该案的情况以及执行和解对其及时收回借款的优势所在,经过蒙副庭长的耐心解释,原告同意在法官的协调下与被告就还款金额再次进行沟通。
双方当事人在约定时间内来到城中法院接受调解,蒙副庭长和雷副局长积极寻找双方的利益契合点,从事实认定及适用法律、双方证据优劣等方面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答疑。同时,两位法官还向被告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释明被告不还款将面临的不良法律后果。经过法官的反复劝解,被告决定撤回再审申请,原告亦同意减少部分还款金额,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且被告当即履行了义务。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从双方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合再到即时履行,是城中法院贯彻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的具体实践,也是立审执“一盘棋”,协同配合、有效联动的结果,推动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真正达到案结事了。
下一步,城中法院还将不断发挥调解在立审执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发挥调解前置、立审执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制度优势,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新路径。
作者:韦子钰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