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长达一年未能得到解决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半个月内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通过反复耐心细心的释法说理,一次性地解决了纠纷矛盾,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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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于2021年12月在被告处订购了不锈钢橱柜一套,并交纳了定金3000元,2022年5月原告将余款支付完毕,但被告一直未按约为原告上门安装橱柜,经过多次协商,被告最终承诺于2022年11月15日将橱柜安装完毕,如逾期未安装则向原告支付2000元违约金。但被告在约定的时间仍未履行承诺,原告无奈,遂诉至城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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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于2022年11月16日立案,承办法官查阅案卷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案涉金额较小,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但因没有其中一名被告的联系方式,无法进行调解工作,最终承办法官通过向电信运营商发送司法协查函,取得了该被告的准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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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原被告多次进行微信、电话交流后,原告表示被告帮其安装好橱柜并支付违约金即可,被告表示因疫情期间厂家发货存在延迟,需要原告给予一定的期限,等货物到柳州后立刻上门进行安装,并愿意向原告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在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后,承办法官进一步向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释明法律风险,最后被告于2022年11月26日上门为原告安装好了橱柜,原告于2022年11月28日向本院递交了撤诉申请。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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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城中法院始终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着力于尽快解决人民群众的忧心事,减少群众诉累,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作者:许兰珍、熊佳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