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通过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的“诉讼辅导员+诉前调解”的模式得以当场解决。当事人陈某激动地表示在事故发生后对方当事人曾经拒绝接受调解,本以为只能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但是在诉讼辅导员的耐心沟通下,这一场小纠纷竟在起诉当天便得到了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辅导员专业、高效的工作表示感谢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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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日18时45分在文昌桥面上,韦某在变更车道过程中,车辆左侧部位与陈某所驾车辆发生同向剐蹭,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陈某的修车费已由韦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但其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费无人承担。因双方调解不下,陈某于2022年8月24日来到城中法院起诉。诉讼辅导员在了解该案经过及陈某的需求后,迅速对案件审查评估,判断此纠纷事实清楚有极大的调解的可能,便立即联系韦某前来法院进行诉前调解,以求高效且妥善的解决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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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辅导员通过丰富的调解经验与精湛的沟通技巧促使双方当事人放下心结,主动寻求解决方案,最终经合理商讨后达成一致意见:由韦某支付陈某停运损失费300元。并且韦某当场给付,陈某也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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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一场本意来起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天之内在诉讼辅导员与诉前调解的合力下得以圆满解决,止于诉前,既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迅速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真正做到了“为群众办实事”。下一步,城中法院将继续发挥发挥诉讼辅导员对于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正确引导当事人选择更合适的纠纷解决措施,为来访群众提供更专业的服务,更高效地帮助群众析法止争。
作者:韦子钰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