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有关办案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在柳州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城中区人民法院紧紧遵循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正义的宗旨,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工作统揽全局,扎实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为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年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是:
(一)结合法院实际,采取多项举措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持社会稳定向好局面。
(二)针对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诉讼参与人徒增诉累的情况,积极开展立案前的调解纠纷工作,以降低解决纠纷费用。
(三)提高涉企业网上立案率及当场登记立案率。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全面推进在线调解工作,在源头上化解矛盾,定分止争。
(四)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为社会创造安定和谐的氛围,严厉打击犯罪行为。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等9个部门。
本单位2021年年末编制人数为78人,其中政法专项人员编制数为69人,纪检编制数3人,工勤编制数6人。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94人,其中在职人员66人,退休人员28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3454.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18.0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1.7万元,下降2.0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4.0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9.26万元,下降6.17%,主要原因是:财政落实“过紧日子”的预算指导思想及项目收入减少导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594.04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51.31万元,下降37.16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城区补助收入减少以及司法改革绩效奖励不再由县区财政负担。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36.8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3454.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41.91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7.09万元,下降14.8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496.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包括法院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其他法院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6.4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财政落实“过紧日子”的预算指导思想压减预算及项目收入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0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10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社保基数调增。
3.卫生健康支出84.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11.2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年轻干警及退休同志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1.7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了3.5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变动产生不显著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613.0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了176.20万元,增长40.32%,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资金支付进度以及部分项目未能实施。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4.0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9.3万元,降低6.17%。其中:基本支出1271.89万元,项目支出1152.13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98.95万元,支出决算为242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4%。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5.79万元,支出决算为92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成本上升导致行政运行经费略有上升。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9.28万元,支出决算为2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7.3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了2021年政法转移支付经费共284万元,不列入年初预算,用于弥补办案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等需要。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53.03万元,支出决算为5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6.69万元,支出决算为98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新进人员增加造成支出增加以及部分项目支出金额变动所致。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71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要求,提高了2021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的标准以及退休人员增加。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正常误差范围。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82万元,支出决算为5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正常误差范围。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3.45万元,支出决算为5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正常误差范围。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调增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2.23万元,支出决算为8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正常误差范围。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1.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流入变动带动工资福利支出数增加。
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1.05万元、津贴补贴246.17万元、奖金154.66万元、伙食补助费24.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6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4.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万元、住房公积金81.7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
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办公费16.11万元、水费2.44万元、电费8.19万元、邮电费12.25万元、物业管理费15.02万元、差旅费28.35万元、维修(护)费3.67万元、会议费0.80万元、培训费4.86万元、公务接待费0.87万元、专用材料费3.89万元、工会经费22.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7.7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要求,提高了2021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的标准。
支出内容包括:退休费14.5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1.8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资本性支出的预算,2021年由于工作的需要,用公用经费购置了办公设备。支出内容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87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3%,比上年增加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有所增加。2021年车辆编制上划,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8万元,原因是司法改革财物统管,车辆经费统一由中院收入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3%, 比上年增加0.78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有所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7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10万元,降低6.05%。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及地方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9.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9.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实有在编车辆0辆。原因系根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请将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划转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复函》,从2020年起,柳州县区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全部划转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4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聘用人员支出”、“安保、保洁、绿化维护外包服务费”2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8.11万元。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组织对1个单位-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1.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依据申报的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在2021年内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单位绩效理念进一步增强,通过制定一系列财务内控制度,从预算、执行和支付等环节层层把关,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聘用人员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5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资金执行率未能达到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国库指标限额影响,导致年末聘用人员费用无法支付;二是制度管理及业务管理上还存在一定欠缺,主要原因是单位对制度落实及业务管理上还未能做到全部落实到位;三是成本控制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原因是成本控制不够精确,未能及时修正成本控制策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资金执行率管控,多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力争预算资金执行率达到计划要求;二是在制度落实及业务管理上强化管理,逐项对照落实,确保材料、措施到位。三是强化成本控制,及时修正成本控制策略,力争达到成本精确控制。
(2)“安保、保洁、绿化维护外包服务费” 项目绩效评分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制度管理不够到位,主要原因是单位对制度还未能做到全部落实到位;二是业务管理上还存在一定薄弱之处,主要原因是业务管理上还存在松懈和漏洞。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制度落实强化,逐项对照,确保材料、绩效管理到位;二是业务管理上对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加强管理并及时归档,确保执行不松懈,漏洞及时填补,避免发生重大问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基层法院由县区财政负担的二次创业绩效奖及配套的四险二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