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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城中法院诉讼调解“走”进家 司法为民暖人心
作者:许兰珍  发布时间:2022-07-06 18:31: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灵活采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到群众中去,用群众“看得见、信得过”的方法成功调解了一起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纠纷,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便捷化和人性化。


2022年5月18日,因被告黄某拖欠原告某银行房屋贷款13万余元,被起诉至城中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收到被告的父母亲提交答辩状及被告病历,表示被告因病不能出庭,希望能与银行协商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在了解被告的情况后发现,被告黄某于2018年1月21日突发脑出血,治疗后一直瘫痪在床,同年被告黄某被定为二级残疾,与年迈的父母仅靠低保金生活。

承办法官在了解了被告的情况后,联系原告工作人员及其代理律师一同到被告家中进行调解,被告委托其母亲进行调解。看到被告躺着床上不能动弹,口齿不清,头发花白的老母亲进行辛苦照料。原告方律师主动减少2000元律师费,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律师又进一步将律师费降低了1000元。原告银行方则同意核销利息,并延长还款期限,降低每月还款金额,直至付清本金为止。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结案,被告父母亲频频对银行和法院一行人员表示感谢。


城中法院将诉讼庭审与上门调解相结合,将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相统一,通过司法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最大程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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