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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城中区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助力提升审判质量
作者:郭娜、吴漩漩  发布时间:2022-05-22 11:08:57 打印 字号: | |

为了凝聚司法合力,提升办案质量,为法治营商环境保驾护航,5月20日上午,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会议由城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智主持,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伟民受邀列席。


此次审委会就某公司申请变更保全措一案进行讨论,承办法官详细汇报了涉企案件的保全情况以及合议庭审查意见,罗伟民检察长就是否同意变更保全措施发表了检察意见,审判委员会委员围绕变更保全措施的法律依据、具体操作以及潜在风险发表意见和看法,并结合检察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最终形成一致决议。

双方还就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有关工作进行了交流。

郭智院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审判工作、维护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加强与检察机关在法律认识、法律适用等司法标准及尺度方面的沟通,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对推动法院审判工作、提升审判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检法两院要强化沟通联络,在各项工作中开展深入协助配合,努力提升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质效,共同营造城中区优良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罗伟民检察长指出,检法两院共同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责任,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检法两院沟通的重要平台,对统一司法尺度、凝聚司法合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意义。罗伟民表示此次讨论的案件非常典型,法院在审理涉企案件时既要考虑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又要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检察机关将在不干预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工作的原则下,对涉企案件进行法律监督,检法双方加强沟通联动,共同助力城中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排除障碍。

今后,城中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法律共同体”意识,继续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着力完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联动工作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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