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减少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的程序诉累,4月28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启动诉前鉴定工作,这也是城中区法院首次开展诉前鉴定。
2022年3月,城中法院受理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患者陈某在柳州市某医院进行手术时死亡,患者的近亲属认为院方存在过错,于是将医院起诉至法院。原被告双方对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大小有争议,原告因此亦不能确定损失数额,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释法说理和指导,双方均同意进行诉前鉴定。随后,城中法院向双方送达《诉前委托鉴定告知书》、《诉前委托鉴定通知书》,告知双方关于诉前鉴定的有关事项。
4月28日,在原告将相关就诊的病历材料补充完整后,城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质证。经过双方的配合,质证程序顺利开展。质证后的证据,依法移送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前鉴定。
开展诉前鉴定工作,有利于将纠纷矛盾在诉前进行化解,降低了当事人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当事人可在诉前根据鉴定意见,对纠纷处理结果形成合理心理预期,及时调整诉讼请求,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节约诉讼费用。即使案件无法调解,在进入审理程序后也可以得到快速处理。诉前鉴定既破解了诉前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公信力相对较低的问题,又解决了诉中司法鉴定期限过长的难题。
城中法院将对此次诉前鉴定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其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作出合理的应对方案和措施,进一步完善诉前司法鉴定流程,实现高质高效定纷止争。
作者:傅馨慧、黎小航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