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审判职务犯罪同做好服务保障涉农工作结合起来,从严从快审理涉农领域贪贿案件,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和农村集体财产,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近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涉农领域贪贿案件。城中区纪委监委、城中区农业农村局、静兰村干部代表等二十余名党员旁听这两起案件的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2015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某在担任柳州市静兰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静兰村三产用地开发建设事项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00万元。2015-2017年,被告人梁某利用担任中共柳州市城中区静兰村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静兰村三产用地开发建设事项谋取利益,并于2017年7月卸任后收受房地产开发公司“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0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就量刑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中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两起案件的审理有力打击涉农领域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也对旁听人员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对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切实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凌艺珈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