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立足职能定位和群众需求,积极探索并运用“执行预通知”新模式,打通审判与执行“最后一公里”,力促审判与执行相衔接,有效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日,柳州某保险公司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分别将陈某某、柳某某起诉至城中法院,经法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城中法院执行局随即启动“执行预告知”程序,向两被告送达“执行预通知”,全面释明预通知书中载明的关于逾期履行的法律后果,包括承受司法强制措施、承担执行成本、列入失信名单、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关法律风险,加大了对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被申请人的法律震慑,提高其主动履行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通过立案庭和执行局两部门联动配合,两案的被告已经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2021年下半年开始,城中法院根据近年执行案件的共性、裁判文书履行等实际情况,创新推出“执行预通知”,在送达具有履行义务的调解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时,附带送达“执行预通知”,警示被告如果不按期履行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后果,督促被告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启用“执行预告知”以来,城中法院执行案件增量得到有效缓解,2022年第一季度城中区人民法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741件,比去年同期减少496件,同比下降22.17%。
城中法院围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目标,通过创新“执行预通知”方式,强化审执联动理念,将执行阵地前移,树立审执兼顾的理念,为案件能在执行阶段扫除障碍,将涉执行要素分解到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为“破解执行难”、“诉源治理”工作提供有益的司法实践探索。
下一步城中法院还将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执行预通知”送达当事人,以更灵活、更便捷的方式呈现“执行预通知”内容,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强保障的司法服务。
作者:杨赵禹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