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减”政策的推进,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关停或提前退场,无法继续提供教培服务,由此引发了教培机构退费纠纷。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蒙鹏燕法官在审理一起教培机构退费纠纷,通过诉中调解,双方就退费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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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于2021年7月到被告某文化培训中心处为孩子报名参加美术专业课和文化课的培训,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预交了课程培训费和住宿费合计12万余元。后因被告自身原因,后期培训课程无法继续开展,原告要求被告退还未产生的培训费及住宿费共计9万余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了退费时间,但在原告的一再催促下,被告仍未将剩余款项全部退还给原告,原告为此诉至城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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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蒙鹏燕了解到被告因与第三方合作办学失败,已无法进行后续的课程培训,且恰逢国家颁布“双减政策”,被告公司运营难以为继,一次性退还学生的剩余课程费用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在此情况下,蒙法官决定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以妥善解决此类教育培训纠纷。她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向原告阐述了目前法院受理的类似案情状况以及教培行业的当前处境,原告在听取了解情况后表示能够理解教育培训机构的难处,也愿意与被告进行调解。被告在蒙法官的释法析理下,也表示愿意分期退还原告学费。
最终,在蒙法官的建议下,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分期向原告退还学费,另支付部分逾期退还学费的资金占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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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培训机构暂停营业,孩子的培训课程无法继续学习,而剩余未进行的课程费用“退费难”的问题,法官建议学生家长要对国家或当地教育部门出台的教育政策需要进行主动了解,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要充分了解培训机构的资质和信用等信息,在签订合同时对课程安排、退费条件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详细阅读,也可以与教育培训机构商量缴纳培训课程费用的方式,例如按照月度或季度缴纳学费,此外在缴费后需要将相关凭证保存好,以便后续在培训机构出现违约情形时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蒙鹏燕、莫佳璐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