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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法院一次性调解18起农民工讨薪纠纷
作者:许兰珍 熊佳  发布时间:2022-03-15 09:26:25 打印 字号: |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柳州中院关于深化民商事案件“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会议精神,立案庭速裁团队近日一次性调解了18起涉及农民工的讨薪案件,低成本、高效率地实现一次性解决纠纷解决。



黄某某等18人自2019年5月始先后在柳州某餐饮公司工作,但该公司从2021年9月起一直拖欠他们的工资,在追讨欠薪无果的情况下,18位劳动者向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为黄某某等18人分别超过了男性60岁、女性5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故驳回了他们的仲裁请求。黄某某等人不服仲裁裁决,决定向城中法院提起诉讼。在诉前调解时,因涉及人数较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未能在诉讼前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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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立案庭速裁法官许兰珍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这批案件金额较小、事实比较清楚,具有调解基础,决定再次组织调解。许法官在开庭前通过电话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的深层次情况,同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调解意愿、调解方案等,同时鼓励、引导代理律师主动参与调解。经过详实的调查,调解当天,法官从情、法、理的角度与双方进行沟通、交流。法官劝解用人单位换位思考,最终双方从“吵得面红耳赤”转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今年4月底前向18位劳动者一次性支付拖欠工资。调解后黄某某等人向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之前我们的案子经过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都没有得到解决,没想到起诉到法院后短时间内就得到了圆满解决,感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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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中法院积极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形成“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双模式,通过诉前调解打基础搭建沟通桥梁,诉中调解“巧用力”,高效率低成本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作者:许兰珍、熊佳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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