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我为群众办实事】强制执行负责到位 被执行人服了
作者:詹妮娜、那娜  发布时间:2021-11-09 11:34:08 打印 字号: | |


“你们太负责了!我服了,这就履行!”11月2日,在柳州市柳城县太平人民法庭,被执行人叶某看着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员,当场表示心服口服,将7000元钱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2019年4月,叶某与欧某在因琐事发生冲突,叶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卡尺刀捅伤欧某胸背,造成欧某重伤二级,城中区法院就此事相关的民事赔偿纠纷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叶某赔偿原告欧某7322元及其他费用。判决生效后,叶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欧某于2021年8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城中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申请人欧某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叶某电话号码及详细住址,执行局在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按被执行人身份证件上所留的地址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无人签收。同时执行局工作人员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时,申请人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被执行人将于2021年11月2日上午到柳城县太平人民法庭出庭。执行员刘华迪当机立断,组织部署法警与申请人一起奔赴现场,到场发现被执行人后,执行员为了不打草惊蛇,协调柳城太平人民法庭法警队,将法庭各个出口封锁。待调解结束后,当场控制住了叶某并宣读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叶某见状,向执行员表示,服气了,没想到城中法院的执行员会如此尽责,追到柳城来,自己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经协调后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叶某当场向申请人欧某付清7000元整,申请人欧某认可被执行人叶某履行完毕,案件圆满结案。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城中区法院加强各部门联动配合,有效的提升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此次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源于执行局迅速反应出勤把握住了时机,以及与院法警队、柳城县太平法庭全程紧密的配合,充分彰显了司法队伍的团结力凝聚力,通过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积极的社会影响。



作者:詹妮娜、那娜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


 
责任编辑:lzcz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