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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救助纾难解困 “受伤”家庭重获希望

作者:吴漩漩  发布时间:2021-09-28 18:11:08 打印 字号: | |


9月28日下午,在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柳州市城中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付忠祥向两个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发放共计17.13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让两个“受伤”的家庭重获希望。

唐某艳2015年遭遇交通事故,在救治中还检查出癌症,于2016年3月14日因病死亡。唐某艳的丈夫唐某文及其他五位继承人因此次交通事故向城中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唐某文没有固定工作,父母及三位子女都没有收入来源,在支付了唐某艳的医疗费、手术费、丧葬费及后续诉讼等费用后,唐某文一家生活陷入困难。

于是唐某文等六人向城中法院申请执行,城中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局穷尽调查手段,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执行期限届满后因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人同意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经城中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认为,唐某文家庭确为全州县白宝乡的精准扶贫户,虽然已在2020年底将精准贫困户证书上交,但对待像唐某文家庭这样的刚摘掉贫困户帽子的边缘户,要贯彻国家脱贫不脱钩的指导精神,巩固脱贫成果,给予他们持续的关怀和帮助,防止其返贫。申请人唐某文等6人的情况符合《柳州市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为了帮助申请人走出困境,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救助金额155646元整。


同时领到司法救助金的毛某元也是家庭的唯一经济来源,其妻子需要长期药物治疗,毛家因病致贫,经济困难。毛某元申请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无法联系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城中区法院在梳理案件时发现毛某元的情况,在核实了他的家庭经济情况后,积极向区委政法委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15688元,第一时间发放到毛某元手中。

今年以来城中区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传递法治温暖。下一步,城中区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提高司法救助力度,帮助更多的困难申请执行人渡过难关,加强司法民生保障,传递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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