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广告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矛盾。
2020年5月,被告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因其经营的一家家具门店开业而委托原告制作开业广告,原告根据被告的要求将开业广告设计、制作并安装完毕,完全履行合同全部义务,被告也于2020年7月顺利举行了开业庆典活动,但被告一直拖延支付原告的广告制作、安装等费用,原告催要拖欠款项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30986.76元广告费用及相应利息。
庭审中,承办法官在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均予以认可的基础上,劝导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化解纠纷,经释法析理,耐心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以25000元结清双方之间的债务。经核实,被告现已将本案债务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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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得以当庭顺利调解,不仅得益于法官耐心协调,还在于当事人之间的积极沟通、相互理解,在对诉请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后以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纠纷。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将学习成果转化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际行动之中。城中法院将继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深入推进调解工作,努力化解案件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
作者:唐雯雯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