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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特邀人民调解员诉前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唐婧  发布时间:2021-08-10 10:28:49 打印 字号: | |


8月3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化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让矛盾十分尖锐、难以化解的物业纠纷得以在诉前高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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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案是由于业主欠缴两年的物业费,因此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城中法院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案件标的额不大,案情也不算复杂,本着方便当事人、促进邻里矛盾和谐解决的初衷,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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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被告,争取将案件化解在诉前。刚开始被告情绪十分激动,觉得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导致小区路面损坏、未对遛狗不拴绳现象进行有效制止等,给自己生活造成影响,不愿意妥协,并称自己退休了,有大把时间和物业公司耗。为了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调解员也同以退休人员的身份谈了自己的看法:首先,退休人应该追求快乐的生活状态,执着于不愉快的琐事,对身体健康不利;其次,如果诉前调解不成,案件就要进入诉讼程序,裁判文书要公开上网,影响不好;再次,选择诉前和解可以让被告承担的经济成本最小,物业公司起诉的标的额本来就很少,为了争一口气,被告额外要承担案件受理费、逾期履行利息、强制执行费等,非常不值得;最后,调解员让被告不用当场答复,留了两天时间给他考虑。几天后原告打电话联系调解员,说被告已经主动去物业公司缴清了欠付的物业费,同时还预交了未来一整年的物业费,双方达成和解,原告选择了不起诉,最终该案件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得到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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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作者:唐婧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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