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法院立案庭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教育整顿的重点内容,用工作实绩检验教育整顿成果,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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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位年长的当事人来到城中法院立案庭,讲述了一起“换钱”风波。原来,当事人持一沓30多年前总面值约200余元的旧币至某银行欲兑换为新币。银行工作人员当面点验后,因旧币面值小、残破程度不一,无法当场确定可兑换金额,需进一步鉴定后予以兑换。在取得当事人同意后,银行按规定将此沓纸币提交至中国人民银行进行鉴定,之后将鉴定结果告知当事人,通知其前来领取兑换后的新币。此时当事人认为,30年前的旧币购买力相当于新币的30至40倍,主张银行按照旧币面值的30倍以上予以兑换,银行不同意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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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僵持不下,老人遂一纸诉状将银行诉至城中法院。城中法院立案庭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等情况,结合银行在客户服务方面的相关举措,将该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耐心引导双方完成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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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整顿活动开展过程中,城中法院立案庭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持续贯彻以人为本,实践司法为民的理念,把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讼之累。
作者:唐婧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