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5月10日下午,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采用“线上云开庭+线下调解”相结合的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让群众感受到快捷、公平的司法保护。
原告韦某因一起交通事故不幸造成九级伤残,虽然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向其赔付了120000元,但原告韦某仍有十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未能获偿,故原告韦某将肇事司机沈某告上了法庭。开庭前,承办法官得知原告韦某的律师已经怀孕足月且在南宁不便到现场参加庭审,为保障原告韦某的合法权益及相关诉讼权利,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使用“云法庭”开庭审理该起案件。
庭审当日,技术人员及书记员引导当事人使用微信小程序进入“云法庭”并进行设备调试。庭审中,承办法官依托在线视频与当事人进行实时对话,开展法庭调查、辩论等,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语言流畅。庭审上,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对最终的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审结束后,虽已到下班时间,但承办法官又继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梳理各种利害关系,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沈某一次性赔偿原告韦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0000元,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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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柳明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