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许兰珍法官两小时成功调解了五起追偿权纠纷,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公正、高效、便捷。司法目的在于定纷止争、传递正义,调解有助于化解矛盾,消解当事人内心怨气,做到案结事了,真正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促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案件概况
五案被告均为中国光大银行借款人,银行要求提供担保,被告为此与原告某保险公司公司签订保证保险合同,后被告未能按时还款,原告向中国光大银行承担保证责任后,向该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
法官耐心调解
由于案件标的额较小,案件事实清晰,许法官在正式开庭前先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对违约金、保费、还款期限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原告的还款态度积极,但是由于目前经济状况较差,希望原告能降低违约金和放宽还款期限,而原告代理人也受限于代理权限而无法当庭承诺,许法官洞察到这一点后,积极和原告保险公司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当事人对此次调解表示非常满意,并当庭支付了部分款项。
法官寄语
在工作中常常遇见这样的情况,法院送达应诉材料、开庭通知时,当事人选择躲避,拒绝签收,即使签收了,开庭时也不见踪影,最后进入执行阶段才来追问。开庭审理就是为了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综合认定来查明事实、保护诉权、公正裁判。出庭应诉才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最好途径,希望当事人积极参与诉讼,配合法院工作,充分利用诉权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作者:许兰珍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