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23.55万元。
案件详情
广西某公司与韦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城中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后,因韦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广西某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向城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城中法院全面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现其名下除一辆道奇酷威小汽车外,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同时,被执行人韦某以及小汽车下落不明,无法进行扣押。
2020年11月,申请执行人广西某公司发现该车辆出现在广西梧州市,于是申请执行人派人到梧州进行查找,确定了该车辆经常停放于某小区停车场内。城中法院随即组织执行干警赶赴梧州并联系当地法院,经过多方协调努力,最终扣押行动顺利完成。
2020年12月30日,申请执行人广西某公司联系到了被执行人韦某,双方协商后达成了和解。但之后被执行人韦某未能履行和解协议,城中法院便将该车辆进行强制拍卖,经拍卖流拍后,最终在2021年4月由申请执行人申请了以物抵债。
法官提醒
当事人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在遇到纠纷或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之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损失的扩大,同时应注意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增加诉讼风险,造成得不偿失的结果。
作者:刘慧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