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审结该院受理的第一件企业破产案件,多方协调以最优化方案处置破产企业财产,清理企业债务42674785.03元,清偿债权人债权21582379.54元,实现了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债权人将写有“人民公仆、情系百姓、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两面锦旗送到办理该案的法官手中,借此表示他们的感谢。
案件详情
2017年4月10日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职工项某因该企业陷入经营困难拖欠工资为由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该企业破产清算,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审理。城中法院依法组织债权申报、债权确认、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并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宣告该企业破产。
宣告企业破产后,主要工作为展开对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置。经法院审查整理,该企业有少量存款、对外应收货款、尚未分配的执行款项等货币资金,主要处置难点为该企业名下两处不动产。
法官多方协调
破产企业名下其中一处不动产在成功拍出后,承办法官多方协调其他查封该不动产法院及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成功将该不动产快速过户至支付相应价款的买受人名下,买受人并支付相应价款。
经审查,承办法官发现破产企业名下另一处不动产正涉及政府征收,虽预计耗时较长,但预计征收补偿款远高于直接拍卖该不动产所得价款。承办法官通过召开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释明该情况,债权人会议通过表决同意该处不动产等待征收补偿款,最终该不动产获得征收补偿款18085371.54元。
这件破产案件的顺利结案,既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也配合了辖区开展对“僵尸企业”的清理活动,发挥了法院对辖区内企业经营管理秩序的维护作用。城中法院今后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思想贯穿教育整顿和日常工作全过程,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依法护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傅馨慧
审核:唐晓穗
编辑:蟹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