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申请执行人匡先生来到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送上一面书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感谢执行法官曾伟尽心尽责为其将一起近三年未结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到位。
2013年9月匡先生与杨某达成协议,约定匡先生出资1025万元作为购某公司45%股权份额的入股金,再由第三人股东共同变更公司章程等。 先生依约履行出资义务,但杨某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经协商,杨某同意全部返还上述款项,并将全部款项转换为借款,资金占用费变更为利息,最迟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欠款返还匡先生。同年9月29日,双方又就上述协议达成补充条款,约定被告自愿支付匡先生150万元作为资金占用期间的补偿金,且该笔费用最迟于2016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截至起诉之日,杨某既未依约返还欠款2322000元,也未支付相关利息,遂匡先生将与杨某、唐某起诉至城中法院。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可判决生效后,被告二人一直未履行,于是原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城中法院执行局立即向被执行人杨某、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没有在指定期限内进行履行。法院通过网络及传统查控后,对被执行人杨某、唐某名下房产进行了查封。随后,被执行人作出还款计划,从2017年9月起,每月向申请执行人履行20万元。但在履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多次出现不按期履行和不足额履行的情形。因此法院随即重新启动拍卖程序。随后,被执行人多次找到法院,向法院说明情况,表示再次请求调解,暂缓拍卖。2019年6月25日,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并再次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在该院的组织协商、强制拍卖和督促履行的多重努力下,历时近三年,使得被执行人终将两案共计670.8万元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最终得以实现。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更是对执行法官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肯定。曾法官表示,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个法院干警的最终目标。能看到当事人开心的笑容,他们倍感幸福。这面锦旗是对执行法官和干警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城中法院实现公平正义的鼓励和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