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某4年前找同一小区的邻居覃先生借了5万元,并承诺在当年还款,然而至今未还。为此,高某摊上官司,成了一名“老赖”。6月5日,当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好不容易找到高某时,他仍以没钱为由拒不还款,也不做还款计划。最终,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将其送往拘留所执行拘留。
据悉,今年46岁的高某家住城中区桂中大道某小区,与申请执行人覃先生是邻居。2015年4月7日,高某以需要现金急用为由,找覃先生借了3万元现金,并出具借条,约定在当年10月7日还清。双方口头约定的利息月利率为3%。同年5月13日,高某又以同样的理由口头约定3%的月利率找覃先生借了2万元现金,并出具借条,约定在当年8月13日还清。
不过,高某拿到上述两笔借款后,并未向覃先生支付利息,到了约定期限也没有归还借款。在面对覃先生讨债时,他也是一拖再拖。无奈之下,覃先生只好在2016年3月向城中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某归还上述两笔借款的本金共计5万元,并按照0.5%的月利率支付利息,直到还清债务为止。由于高某经法院传唤后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城中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缺席审理。
2016年6月21日,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高某向覃先生归还5万元借款本金,并且按照0.5%的月利率计算,从借款之日至覃先生起诉时应支付的利息合计为1458.33元。同时,法院还判令高某同样按照0.5%的月利率支付之后的利息,直至还清借款本息。
上述判决生效后,高某仍未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于是,覃先生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城中区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去找高某,但均未找到其本人,其电话倒是打得通,但他从来不接,并且他的家人也不大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依法对高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但均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执行人覃先生也无法提供高某的财产线索,导致该案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直到今年6月3日,覃先生向法院执行人员反映称,高某在城中区某小区当保安,并且他还从该小区物业那里了解到了高某的上班时间。6月5日早上7时许,执行人员根据覃先生提供的线索来到上述小区,并在覃先生的指认下,将刚上完夜班准备离开的高某控制住。
然而,高某被带到法院后仍然百般抵赖,以工资低、要养小孩等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也拒绝做还款计划。见状,法院遂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詹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