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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投砖块、扔汽油瓶……城中区暴力阻止拆违11人一审获刑!
作者:付华周 谢奕
  发布时间:2018-09-25 17:13:48 打印 字号: | |

投砖块、扔汽油瓶……去年11月底,80后男子覃某俭等人试图通过暴力行为阻止执法人员拆除违法建筑,最终将自己送上了审判席。近日,覃某俭等11名被告人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已在城中区法院一审宣判,覃某俭等人分别被判处9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1人已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抗拒拆违向执法人员投掷汽油瓶

去年11月29日早上7时许,位于城中区水盆湾一带的几户自建房火光冲天,多人在楼顶不断向下投掷汽油瓶、火把、砖块等危险物品。事发当天,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正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对这一带的16户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迁。见状,执法人员立即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指派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将有关人员控制并带回接受调查。

据被告人覃某俭归案后供述,自去年6月城管执法人员来张贴“飓风行动”通知后,他们便开始商量要准备工具对抗,平时大家都是通过他建的一个微信群及电话联系的。去年11月28日下午3时,当城管执法人员来通知次日强拆时,他们再次商量对抗事宜,并一致决定,只要城管执法人员来,他们就统一去前面住房的楼顶,并将汽油桶、汽油瓶等物品提前搬到前面的住户家楼顶,只要城管执法人员动房子就用这些东西丢对方。

覃某俭表示,事发当日7时许,城管执法人员开始强拆,对方一靠近他们就丢汽油桶、汽油瓶和砖头了。他说,自己先后在两户房屋楼顶往下面丢过汽油瓶。此外,被告人戴某红也供述称,城管执法人员进家时,黄某维就将汽油瓶点火后砸向对方,她见状也跟着砸,石某雁则帮忙搬砖头,同时陈某毅和石某雁也向城管执法人员砸了汽油瓶。

据了解,覃某俭等11名被告人的住所均系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建设,没有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属于违建。早在2013年,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就已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然而,上述房屋户主并未履行,催告未果,城管执法部门遂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

法院经审理查明,为得到政府的安置搬迁或者赔偿,覃某俭在其创建的微信群里与陈某毅、黄某维等人商讨对策,召集覃某兰、郑某新等人在家开会商讨策略。最后大家一致决定筹钱给覃某俭购买汽油用于制造燃烧瓶、购买红外线报警器在村口安装,强拆当天后排违建房主到前排违建房顶共同阻挡强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覃某俭等11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11名被告人有共同实施妨害公务行为的意思联络,并在客观上共同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系共同犯罪。其中,覃某俭召集开会、积极筹备作案工具、积极实施抗法行为,黄某维、戴某红积极参与犯罪,3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石某雁等8名被告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最终,法院根据11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认罪态度等,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其中,覃某俭、黄某维、戴某红3人分别获刑1年10个月、1年半、1年3个月。此外,覃某芝、石某雁、陈某毅、郑某新、覃某兰分别获刑1年;梁某得、覃某升、郑某华分别获刑9个月。

来源:来源:城中区法院 柳州晚报
责任编辑:城中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