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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法院首次在该院开展医疗纠纷诉前调解
作者: 吴漩漩 韦蕴萱
  发布时间:2018-09-25 16:49:09 打印 字号: | |

9月20日下午,在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的组织下,柳州市人民医院的代理人和病人家属在该院内进行诉前调解,由柳州市城中区司法局聘请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工作,这也是自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室在城中法院挂牌以来,首次在该院内进行医疗纠纷诉前调解。

当事人谭先生的父亲在2018年5月13日因伤被送入人民医院治疗并手术,术后恢复良好。5月20日,谭先生的父亲在做完相关检查后昏迷,随后突发心脏骤停,经抢救也未能苏醒,经院方建议家属放弃治疗,谭先生的父亲于当晚逝世。谭先生及家属认为医院在治疗中存在严重过错,于是起诉到城中区法院,诉请医院给出相应经济赔偿。

城中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接到谭先生的起诉书之后,发现该案符合医疗纠纷诉前调解的条件,经询问谭先生,其同意进行诉前调解。该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立即启动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制度,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主对当事人进行细致的询问以及耐心的调解,在询问到双方有异议的问题时双方都能对异议部分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并及时有效的沟通。人民调解员还根据以往的案例,给出了建议,希望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将医疗纠纷解决在立案前,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由于双方就没能达成一致同意,此次调解终结。但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定的沟通,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医患关系。

责任编辑:城中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