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我院与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市龙城支行在工行柳州分行举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暨个人法拍房贷款合作签约仪式。我院副院长陈开文、工行柳州分行副行长陆志宏、工行龙城支行行长李波等出席此次活动,此举标志着我院正式启用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及个人法拍房贷款执行模式。
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是在执行主账户的基础上为每位被执行人自动生成一个专属虚拟账号,确保了“一人一案一账号”相对应。当被执行人主动付款或是法院扣划、变现执行案款时,均打入该专属账户,使资金流和信息流高度匹配,确保了案款与案件、执行案款与诉讼其他款项精准分离,彻底解决了案款不对应的问题,有利于执行案款的规范管理。在执行实践中,针对法拍房买受人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通过引入司法拍卖按揭贷款的模式,进一步扩大意向购买法拍房的受众面,降低购买人大额支付的压力,有利于提高拍卖成交率和溢价率,实现申请执行人利益最大化。
近年来,我院执行案件呈持续大幅增长态势,且大标的案件比重较大,适时启动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和个人法拍房贷款执行模式对于加强执行管理和执行财产处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有益探索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