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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人大专题调研法院青少年犯罪案件审判工作
作者:吴漩漩  发布时间:2015-02-11 16:50:51 打印 字号: | |
人大代表听取城中法院介绍该院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情况介绍

  

  

人大代表听取城中法院介绍该院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情况介绍

人大代表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基地观看警示教育微电影

  2月10日下午,城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戈传祥率区人大常委会部分领导、法工委委员及部分区人大代表一行近二十人,到城中区人民法院调研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戈主任一行首先参观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了根据真实的青少年犯罪案例改编的微电影。

  随后,听取了城中法院关于青少年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情况汇报。据介绍,近年来城中法院受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受理的案件呈现犯罪的青少年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年龄趋低龄化;犯罪案件类型集中在侵财、暴力犯罪;纠合犯罪增多;犯罪手段成人化等特点。为此城中法院采取多项措施,一方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设立专门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团队,充分保障其各项诉讼权利,另一方面创新审判和宣教方式,多管齐下,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

  会上,人大领导和代表对城中法院在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工作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以及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开展的宣教工作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鼓励城中法院继续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选任知识面广、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熟悉青少年特点、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审判员来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更好地开展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

  人大领导提出了五点工作建议,一是法院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要根据青少年犯罪的特点,较好的运用非监禁刑,以达到教育挽救为主,惩罚打击为辅的工作原则;二是在取证过程中要严格注意未成年被告的年龄证据问题;三是在判决前,要将未成年人的羁押与成年人区分开来,防止其受到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不良影响;四是要明确校园内的轻微暴力行为的罪与非罪的认定,不能简单的以伤情轻重为划分界限,要充分的了解青少年当时心理活动情况;五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刑罚要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

  最后,戈主任提出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全社会都高度重视的问题,希望法院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更加注重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突出社会效果,达到教育、预防的目的,有效地促进青少年犯罪的减少。

来源:城中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邱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