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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首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城中法院建成启用
作者:邱景  发布时间:2014-05-28 09:12:44 打印 字号: | |
  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法制宣传教育,5月27日上午,城中法院召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成启用新闻发布会。向广大媒体介绍城中法院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审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相关情况。

  城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斌出席发布会,并作新闻发布。王副院长首先向媒体介绍了当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新特点和趋势、近三年来城中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据统计,14-17岁成为犯罪的高峰年龄,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出现犯罪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等新特点。审判实践中发现,他们当中有的是缺乏法律知识,不懂得什么是犯罪,或是漠视法律,不计后果。

  为创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方式,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城中法院建成启用柳州市首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该基地的建立,旨在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预防并重点抓好六大方面的警示教育:一是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二是进行社会公德教育,促使青少年把学到的公共道德知识自觉转化为社会公德行为;三是进行青少年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四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五是进行法治教育,使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六是进行安全教育,增强青少年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行为甄别能力。教育基地的主要内容是以法制教育为主线,以案例释法为基础。通过借助数字语音系统,以审判实践中诸如打架斗殴、交友不慎、贪财、网络等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为切入口,通过真实的案例,让未成年人可以对发生在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更为直观的感受,可以更深刻的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演变轨迹,以达到更好地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同时还结合未成年人涉世不深、容易上当受骗沦为被害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现象,教给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犯罪威胁时的防范策略。在宣传教育当中,将定期更换典型案例,同时配备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进行讲解,或适时邀请学校教师作为讲解员,切实为广大未成年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配合做好基地教育工作,还探索设立了未成年人心里咨询室。以期加强对未成年被告的心理疏导、心理评估和心理矫治等工作。

  警示教育基地启用以后,将欢迎各中小学生和社会各界参观学习。同时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不断延伸宣传教育功能。

  新闻发布会得到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来自《广西日报》、《南国今报》、《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法制与经济》、柳州电视台等多家区级、市级媒体的记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柳州中院、城中区检察院、司法局、鹿山社区的相关领导和同志应邀出席。城中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郑伟先后回答了记者提问,对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及采取的特殊措施、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中所做的工作等问题一一进行了细致的解答。
来源:城中区人民法院监察室编
责任编辑:邱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