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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动司法促公正,以司法公正护和谐
——城中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
作者:邱景  发布时间:2014-04-18 16:03:58 打印 字号: | |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城中法院立足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将群众路线深入到审判执行工作第一线,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虚无主义,坚持以能动司法促公正,以司法公正护和谐。

  一、民事审判中事实查证和法律运用走群众路线。在我国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型过程中,群众普遍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尤其在诉讼中证据意识和举证能力普遍较弱,如一味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坐堂审案,而忽视追求客观真实,则可能使举证能力较弱、法律博弈能力较低的当事人失去获得公平裁判的机会,从而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院要求审判人员要积极主动的行使司法权,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情况下,要及时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在当事人因证据意识欠缺遗漏重要证据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要及时行使法官释明权,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举证权利。在法律运用方面,一是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对诉讼期限、举证、保全、诉讼风险等详细告知,确保程序正义;二是充分运用法官释明权,对法定规定,相关法律术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清楚,做好指导、解释工作。

  二、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力求矛盾化解在基层。城中法院将调解工作指标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也作为反映群众路线践行的好不好的重要衡量标准。今年以来,通过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成效显著,调解工作迈上新的台阶。1-4月,我院调解案件比率达42%,较去年同期提升14个百分点。在诉讼过程中,我院努力整合调解资源、创新调解方式,在尊重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释法析理,点明利害,绝不一味“和稀泥”,既要达到“定纷止争、握手言和”的效果,又要起到“法律宣传,影响深远”的作用。

  三、刑事审判创新工作机制,举措频出。在刑事审判中,本着惩处与教育、宣传与引导的工作原则,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年初,我院党组要求刑事判决书实施附法律条文制度,让当事人不仅知道“怎么判”,更要让其明白“为什么这样判”。 从而使当事人对法院的审理和判决过程更加清楚明了,也使判决书成为最直接、最直观、最有效的普法教材,真正起到“裁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刑事少年审判方面,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预防工作,提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除进行“圆桌审判”和推行“判后寄语”等方式外,还努力探索分案审理制度,与检察、公安等部门就相关法律问题积极磋商,为分案审理的实施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同时,为做好未成年人法律宣传和教育,我院目前正在积极筹建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各项设施正在紧张建设当中。

  四、行政审判助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借助人大监督,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落实。3月14日,我院开庭审理一起柳州某公司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在市人大的推动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就该局的这起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亲自出庭应诉。市人大法制委组织两级部分人大代表20余人参加该案的庭审旁听活动,并于庭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人大代表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意见,代表都给予高度评价。同时,由于城中法院位处市中心地带,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众多,因此还担负着繁重的行政非诉审查工作,我院十分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高度重视保护好行政相对人尤其是涉及民生案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月10日,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王家宁书记一行12人到我院就新《行政强制法》实行后如何做好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地座谈交流,为解决好涉劳资纠纷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继续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及时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对该类案件进行登记造册,分案到人,责任到人,逐件落实。在加大工作力量投入的同时,还积极依托信息技术,充分运用司法查询系统,一改过去“一台车、两个人”满街跑的方式,工作效率得以大大提升。同时,还要求以高标准建设执行指挥中心,为此我院专门派人前往城中交警大队学习其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来源:城中区人民法院监察室编
责任编辑:邱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