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城中法院收案增长幅度达30%,收案总数达历史新高,在案多人少的形势尚未根本性扭转的情况下,虽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但仍然存有500余件民事诉讼案件尚未审结。大量的积案成了影响司法公正和审判质效的重要因素,在今年新收案件数量仍处高位运行的情况下,高质高效、积极稳妥的化解积案显得尤为重要。
从积案的成因上分析,包括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其中司法工作欠缺、审判质效不高、执法环境较差等,是诱发民事诉讼积案发生的根本。为保证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院党组在年初即已对积案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排查,并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主动应对,积极部署,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一半的积案得以化解,清积工作初见成效。同时,通过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以期形成有效化解积案的长效机制。
一是 “严”审查。立案是诉讼程序的首要环节,立案工作的好坏同样会影响着审判质效,因此,严立案是把握住“诉讼质量关”的关键,要求立案法官从严、从细做好立案这一核心环节。通过严格细微的审查:一看诉讼主体是否缺漏;二看程序事实是否清晰;三看必备的证据材料是否齐备。遇有遗漏情形的,立案法官应释明告知原告及时补上。
二是“规”送达。送达工作是诉讼与审判的连节和结合点,送达不规范,既会损害当事人的程序利益,也会影响排期开庭。实践表明,送达不规范是造成开庭不能或引发错案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送达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审判质量意识,不断提升送达工作水平,从而推动送达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上来,为推动审判工作良性循环提供基础保障。城中法院民一、民二庭专门配备两名法警协助送达,确保诉讼材料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三是“缩”流转。案件从立案、排期、送达等程序走完再到承办法官手中,中间环节多,所耗时间长,留给办案法官审理的时间相应减少,院党组要求各中间环节必须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有限的审限,让审判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审限内办好案。
四是“控”审限。法律对审限及在什么情况下可延长审限均有明文规定,实践中发现,不少超审限案件是由于工作拖沓、责任心不强所导致,另外,不按法律规定随意延长审限的情行也较为普遍,这些都是造成案件久压不决,积案越来越多的原因。年初,院党组明确要求对案件延期申请一律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从源头上遏制随意超审限情况发生,也能从制度上强化审判人员的责任心。
五是“强”监督。审判管理部门经常性的发出督办通知,对于快超审限的案件及时作出预警,并报告庭室负责人、分管副院长。对于鉴定、中止审理的案件要求各业务部门登记造册,落实到人,逐件处理。对处于鉴定中的案件,要求适时询问鉴定机构鉴定工作进展,不能一等了之,要催促其按质按时完成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