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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政首长出庭成为化解官民纠纷的润滑剂
城中法院开庭审理2012年以来第一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
作者:招幸龙  发布时间:2014-03-17 16:09:39 打印 字号: | |
  “我局认定韦某为工伤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符合法定程序,请人民法院维持我局的工伤认定决定。”——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答辩道。

  3月14日,在柳州市城中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行政确认案件中,作为被告方的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坐上了被告席。这起案件是2012年以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80件行政诉讼案件中第一起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

  2月18日,柳州市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起诉至城中区法院。柳州市人大为了考查和掌控我市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情况和法院法官对庭审的掌控能力,柳州市人大组织了市人大代表、城中区人大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和新闻媒体代表等2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庭审;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高度重视本案庭审,不但由局长亲自出庭,并且组织了该局副科级以上干部15人旁听庭审,整个大法庭座无虚席。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等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经过三个小时的庭审,原、被告和第三人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本案的事实已查清,合议庭经过评议后当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行政审判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不能仅仅停留在“定分”的层面上,判决后更要“止争”的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行政长官出庭应诉既展现了行政机关对司法审查的尊重,同时也便于在庭审中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应。这有利于提高群众对行政机关工作的信任度,同时也让法院处理好行政纠纷案件添加了“润滑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句家喻户晓的话。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注、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法治建设的根本要义。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是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公正廉洁执法的最好诠释。庭审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庭旁听的工作人员均表示:“看到自己所在的单位作为被告心里很着急,虽然最后法院是维持我们的工伤认定决定,但对于我们来说,这次庭审无疑给我们上了一次生动的依法行政教育课,这将激励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来源:城中区人民法院监察室编
责任编辑:邱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