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城中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武雄作动员讲话,城中区委第三督导组组长、区机关工委书记潘静出席会议并做督导讲话。
黄武雄院长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的必然要求,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就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黄院长强调,要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整体部署,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区党委确定的指导思想、整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紧密联系法院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上动脑筋,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一要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区党委的要求,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二要切实改进司法作风,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群众权益;四要结合实际,健全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黄院长要求,要加强领导,切实保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院干警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认清当前的形势,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市、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以作风的改变提升司法公信力,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城中区委第三督导组组长、区机关工委书记潘静同志在会上就督导工作作了讲话,对城中区人民法院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活动全过程,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二要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要坚持讲求实效,充分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实现“五个进一步”目标,即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四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
会议还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对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