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上午城中法院驻城中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自巡回法庭成立以来的第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相关媒体也到场进行了采访。
2012年6月22日原告周某驾驶的电动车与被告唐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侧面碰撞,导致原告左肩软组织挫伤并入院接受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对该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在原、被告之间就赔偿事宜经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唐某、出租车公司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本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并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向。在今天的庭审中,审判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逐项核对原告的各项赔偿诉请、要求保险公司核算出在交强险范围内的理赔金额,并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说服被告唐某承担诉讼费用,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本院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是在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暨纠纷调处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通过整合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一站式解决,通过便捷高效的服务让交通事故纠纷中的当事人能够较快的摆脱纠纷,重回正常的生产、生活当中。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法官表示,通过“五位协同”的方式解决纠纷,使得法官能够深入到交通事故纠纷的前线,提前介入纠纷的解决,即方便了当事人,又节约了司法成本,是司法为民的又一次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