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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法院严格按区高院要求落实审判委员会回避制度
作者:韦淇宁  发布时间:2013-04-22 17:00:23 打印 字号: | |
    区高级人民法院最近下发了《关于落实审判委员会回避制度的通知》,决定从4月15日起,提交审判委员会的决定的案件应当向当事人送达释名当事人具有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的权利。

    城中区法院收到通知后立即要求各部门严格实行委员回避制度,印制《申请回避通知书》下发到各业务部门,并将《规定》印发每个审判委员会委员认真学习,并要求各部门如果未送达通知书的案件,不得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推行审判委员会回避制度是充分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杜绝审判不公的又一重要举措,这项制度充分显示了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程序公正的决心和态度。城中区法院将严格执行,杜绝任何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出现。
来源:城中区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韦俊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