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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岗位彰显巾帼风采—记城中区法院民一庭法官李慧
作者:韦淇宁  发布时间:2013-04-22 16:57:58 打印 字号: | |
   一提起女法官,一些闪光的名字便会映入我们的眼帘:“辨法析理”宋鱼水、“时代先锋”陈燕萍、 “法官妈妈”文惠新。在我们城中区法院,也有一位一身正气、万般柔情的女法官李慧。

她用满腔的热情,尽心尽责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巾帼不让须眉的赞歌。

   现年32岁的女法官李慧,是城中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在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她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没有审结过什么在全国或全区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案件。但是,就在这样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她默默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理念。她的工作作风和工作业绩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在工作的第一年,她即被评为法院系统的先进工作者; 2002年被评为柳州市百名好公务员;2003年被评为柳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柳州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2004年被评为柳州市城中区优秀团干;2006年被评为柳州市“巾帼建功”能手;200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2009年被评为柳州市城中区“十佳文明市民”,这也是城中区政法系统获此殊荣的第一人。当年,她还荣获区高院评选的先进个人称号。她兢兢业业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历年来均为城中法院结案数最多的审判员。2008年,她个人结案170件,特别是审结柳州市柳城县两百余名代课教师状告柳州市教育局行政不作为一案,更是创下了法院系统个人办案涉及当事人最多的纪录。2009年10月截止至2010年9月份,她结案126余件,目前仍保持城中法院结案数第一的成绩。在出色的工作背后,李慧法官付出的不仅仅是汗水,也有泪水。2005年下半年,她正值结婚装修新房,而案件堆积如山。在此情况下,她没有请过一天婚假,没有因为私事耽误过一天庭审,全年超额完成了结案任务。2006年,因工作压力过大,她积劳成疾,造成小产,休假过后,她又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中。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她常能遇到一些邻里、家庭纠纷,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却牵动着群众的安宁和实实在在的利益。因此,在处理时,她总是慎之又慎,以真心、诚心、热心化解了多起棘手的矛盾纠纷。在2010年6月她审理的一件遗嘱纠纷案中,原、被告双方因母亲遗嘱继承引发纠纷。其母通过依法公证,将其所有的房屋遗赠给原告的儿子。作为被告的八兄妹认为自己作为子女,也应享有继承权,因此不愿配合原告办理遗嘱继承的相关手续。原告一怒之下将八兄妹告上法庭,诉请法院依法判定遗嘱有效。李慧法官接手该案时身体不适,医院曾开具了一星期的住院假条让她入院治疗。但是为了不影响案件进度,她利用中午短暂的休息时间去医院输液,随身带着药品,咬牙坚持开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认真的分析案情,掌握双方争议的焦点,研究调解的可行性,释法析理,语重心长的为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她还发动原、被告的其他亲属共同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李慧法官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被告深受感动,不仅对判决结果心服口服,表示愿意协助原告完成房屋转移等手续,而且兄妹言归于好。事后,被告方满怀感激的到城中法院向李慧法官赠送了锦旗,感谢她“为民排忧解难,为国秉公执法”。

   至今,李慧法官仍在民一庭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工作着,每天,川流不息的当事人、持续不断的电话铃声、一个接一个的庭审、永远写不完的判决书就是她工作的全部。她用点点滴滴的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将大爱在法庭之外延伸。
来源:城中区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韦俊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