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城中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远赴广西桂平市麻峒镇容荔村,前往申请人容某家中了解情况,以便办理交付执行款项。容某家人听到很快就能收到执行款时,流下激动的泪水。
2010年2月21日,申请人容某及其家人乘车从广东回家,路经平南县境内时与黎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数伤的惨剧发生。经抢救,申请人容某脱离了生命危险,却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至今仍未苏醒。该案经贵港市平南县法院及贵港市中院审理,判令车主黎某及其挂靠公司柳州市某公司连带赔偿容某各项费用共计90余万元。突遇如此变故,容家花光了所有积蓄,更是欠下了数万元的外债。容某妻子只得寄希望于法院能帮其追回赔偿款,以解燃眉之急。而此时,第一责任人也就是肇事司机黎某刑满释放后早已不知去向,容家唯一的希望落在了法官们的身上。
今年5月,受平南县法院委托,该案由柳州市城中区法院代为执行。受理执行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了车辆挂靠公司的经营状况,调查该公司的财产情况。经过数次沟通协调,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公司也按承诺将赔偿款交到了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上。
执行过程中,法官知悉,容某与其妻共育有三个小孩,最大的今年不到12岁,而最小的才八岁,而容某父母也均已年逾古稀。考虑到容某父母年迈、子女尚幼,如何保证执行款能够完好的交到他们手中,以便妥善的用于赡养老人、抚养小孩,法院决定亲赴容某家中一趟,告知并征得其父母的同意。当执行法官到达容家时,已是下午三点多钟。容某父母见到法官,哭着说:“出事都快三年了,今天终于能有个结果了!”法官向他们说明了来意,并告诉他们:“赔偿款已经交到法院账上了,今天来就是征求你们的意见,下周你们就可以拿到钱了。”听到这里,容母早已泣不成声。最后,容某家人都表示同意由容某妻子代为领取执行回款,而法院也即将办理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