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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法院积极参加未成年犯回访帮教
作者:杨黔川  发布时间:2012-11-08 11:49:4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开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延伸工作,贯彻落实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11月1日,柳州市中级法院组织两级法院并邀请了自治区高院刑三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机关工委等相关单位共30余人组成“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回访帮教团”前往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对256名柳州籍的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

在帮教活动中,区未成年管教所领导、帮教团领导分别作了发言,服刑少年代表也就近期的思想情况进行了汇报。为了达到更好地教育效果,我院按照市中院的要求拍摄了两名服刑少年的亲属的录像并现场播放,令服刑少年深受感动。活动中还给服刑少年分发纪念品并组织了分组座谈帮教。

在分组座谈帮教时,我城区判决的服刑少年精神面貌都比较好,没有出现较大的思想问题,他们普遍关心服刑完毕之后犯罪记录的问题,因此我院法官将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关于“犯罪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仅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可以查询”的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消除了服刑少年的后顾之忧,并鼓励其认真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归社会。同时在交谈也了解到服刑少年每周的文化学习时间比较较短,专业性的技术培训安排较少。

本次帮教活动通过创新帮教形式圆满地实现了预期的效果,使服刑少年深刻地体会到了社会的关心和家庭的温暖。
来源:城中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韦俊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