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现决定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2名。任职条件:拥护宪法;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任职程序:经报名,初选、政审、培训合格后选任。任职方式:报请城中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报名方式:单位推荐(可兼职)、个人申请、书面报名。申请表及推荐表可在以下链接查看下载。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8月19日
报名地点: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772-269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