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一名中年妇女将一份写满感激之情的感谢信送到了城中法院执行局,她由衷地感谢道:“太感谢你们了,我苦苦追讨了近十年的十多万元的欠款终于收回来了,‘群众事无小事’这句话在你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名妇女名叫莫晓兰,她于2009年3月因民间借贷纠纷将傅某、王某等三人起诉至城中法院。我院民一庭受理此案后,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调解,并依法做出了公正判决。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判决所确定的内容履行法定义务。莫晓兰多次催要未果,身心俱疲,几近崩溃。正当她以为拿到的只是法律白条的时候,我院执行局的干警了解到她的情况,张坤局长一方面安慰她不要着急,要相信法律,放宽心态治病疗养,一方面多次找被告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均以无力支付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局干警并没有因此放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而是以“老赖”的案例做反面教材,希望其能积极配合执行,同时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过执行局干警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于2010年5月31日,终于还清了拖欠莫晓兰近十年的十多万元欠款。至此,莫晓兰苦苦追讨十年未果,而经城中法院一年多审理、执行的借贷纠纷得以圆满结案。